亮点黔西南讯 近日,因涉嫌挪用公款潜逃外地17年的犯罪嫌疑人唐某某在家人的陪同下,主动到望谟县人民检察院投案自首。
2014年11月,望谟县人民检察院以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外交部联合发布《关于敦促在逃经济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为契机,及时动员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追逃工作方案,发布敦促在逃人员及时投案自首的公告,并利用公安、邮政、电信、银行等部门的信息优势,主动找到唐某某家属,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向其阐释我国宽严相济的形事政策。最终,唐某某在家人的陪同下,主动到该院投案自首,并上交了17年前被其挪用的8000余元公款。
目前,唐某某已被依法取保候审强制措施,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刘文国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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