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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碍民警执行公务 广西三男子被行政拘留

亮点黔西南讯 2015年1月10日,望谟县公安局以阻碍执行职务罪对广西籍人员李××等三人分别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治安处罚。

朋友有难,为朋友打抱不平是很多年轻人维持友谊的一个基本准则。但就是出于这种想法,让广西籍人员李××等三人做出了出格的行为,为此行为他们不得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015年1月10日,望谟县公安局以阻碍执行职务罪对广西籍人员李××等三人,分别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治安处罚,当日执行。

李××等三人是广西钦州人,在望谟为别人开挖机。由于望谟连日下雨,他们无事可做,2015年1月9日下午,就到望谟县老车站一个朋友的出租屋喝酒,没喝尽兴酒却没了,朋友随即出门买酒,但所骑的摩托车却与一部轿车追尾。三人知道后,立即赶到事故现场,轿车驾驶员要求赔偿,三人却不同意,轿车驾驶员只好报警。接到报警后,望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立即赶到现场开展勘验等工作。勘验结束后,要求轿车驾驶员把车开到交警大队接受调查,当交警准备把追尾摩托车抬上车时,李××等三人却借机耍横,称交警未对轿车照相,拖着追尾摩托车尾部不让民警抬上车。交警把所拍的轿车照片给李××等三人看了,三人却对民警叫嚣、谩骂不停。僵持一段时间后,交警大队叫来复兴派出所民警支援,三人又企图殴打支援民警,被复兴派出所、交警大队民警合力制服。

朋友有困难,帮忙解决义不容辞,但必须是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李××等三人,为讲朋友义气,违背法律,阻碍民警执行公务,受到法律惩处是必然的。(范丽娟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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