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谟县民宗局到乐旺镇对项目进行督导和验收
对项目进行验收。
2018年1月8日,望谟县民宗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军霞带队到乐旺镇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进行督导和验收。
由县民宗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军霞,乐旺镇党委书记黄江志,副局长高龙,乐旺镇挂职副镇长黄福,乐旺镇政府工作员周华群等人组成的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组,对已竣工少数民族资金项目进行验收,对在建、未建项目进行督查。
验收。
验收组分别对乐旺镇乐宽村便民桥引道及河堤巩固建设项目和望谟县乐旺镇乐宽村灾后重建项目进行实地查看,严格按照相关验收要求,对项目河提、护栏等的长度、宽度、厚度进行测量,同时专业技术人检查建设质量,从而确保工程验收的真实性、专业性。验收组建议加强项目的后续管理,进一步落实管护措施。
同时,王军霞、高龙还对乐旺镇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在建、未建项目进行督查,督查过程中发现“乐旺镇乐旺村村容村貌整治项目”、“乐旺镇团结村农田灌溉引水渠建设”2个项目因原建设选址与现二级路建设点冲突,经与乐旺镇共同研究,决定对这两个项目进行调整,以确保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用到实处,项目顺利实施,百姓真实受益。
通过督导和检查验收,促进了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得以顺利实施,加快项目建设进度,进一步改善我县少数民族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生活质量,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岑华)
责编:卢生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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