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所有机动车、非机动车都实行右侧行驶,但有些驾驶员为图方便,不顾及自己及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硬是猖狂逆行。
2019年1月17日,黔西南州望谟县公安交警大队民警在辖区平洞工业园区大道时,发现一辆货车逆向行驶,巡逻民警立即把警车开到逆行货车前,货车司机见警车挡住了去路便打了一把方向盘,想离去,巡逻民警见货车司机想逃,立即令货车司机停车接受检查。民警拦截逆行货车后,民警立即叫驾驶员出示证件,问其为何要逆行,驾驶员称:“我在前面不远的地方拉沙,觉得往这边近一些。”民警暂扣司机证件后传唤其到大队处理,并进行了批评教育,当民警上车继续巡逻时,行驶不到100米,又见一辆货车逆行上来,民警立即将这辆逆行货车拦截,并叫驾驶员出示证件,因驾驶员没带驾驶证,被巡逻民警依法暂扣车辆,传唤其到大队处理,并进行批评教育。
经民警核实,两辆货车驾驶员在望谟县辖区平洞工业园区大道实施机动车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决定处以记3分罚款200元。
交管分局温馨提示广大驾驶员:逆向行驶危害大,极易造成交通事故,轻则财损轻伤,重则车毁人亡,是对自己及他人极其不负责的违法行为,机动车、非机动车,一定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实行右侧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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