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多危房改造指标存在问题,审核人员是如何把关的?”2017年,望谟县纪委工作人员在核实新屯街道纳林村村委会原主任有关问题线索时,发现了这一问题。
“请问当时你是如何开展危房改造工作的?村里提供名单给你后,你有没有入户核实?”调查人员顺着这条线索,找到纳林村原驻村干部周某某。
“村干部把危房改造人员名单给我审核时,我没有认真审核就将名单转手报给了镇危改办。”当调查组找到周某某,她知道事情是“躲”不过去了,主动交代了违纪问题。
“在验收阶段,你是否与村干部到实地验收过?”调查人员追问道。
“村里在完善‘一户一档’资料时,我知道他们是没有组织开展竣工验收的......”
周某某的一念之差,导致纳林村2013年的危房改造户中出现13户群众违规重复领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3户群众在未实际建房的情况下违规领取危房改造资金,造成国家资金损失15.5万元。
“在危房改造工作中,我没有认真审核,造成了国家资金损失,我愿意接受组织的处理。”周某某在接受调查时说道。
2019年3月,周某某因在扶贫工作中不正确履职、审核把关不严等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周某某在纳林村参加驻村工作期间,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审核把关走过场,致使国家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被骗取,造成国家资金损失,受到惩处实属必然。”县纪委监委有关同志表示,“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对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为国家专项扶贫资金保驾护航。”(来源:廉洁黔西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