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望谟县郊纳镇调解委员会成功化解了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有效预防社会矛盾激化。
当日上午8时许,蔡某和王某两位群众到镇司法所反映用工方拖欠工资问题,司法所负责人立即组织镇调委会成员主动介入。经调查,蔡某和王某今年4月底在郊纳镇某社区搅拌场给陈某负责烧锅炉加温沥青工作,至今没有领到工资。因蔡某和王某法律意识淡薄,在做工前未与用工方陈某签订务工协议,导致最后工期的统计和工资的核算不吻合,引发争议。调解委员会经实地走访调查和查阅双方当事人记录的工期,随后给双方当事人讲解《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在于情于理的劝说下,最后确定工期为36天,每人每天按135元计算,两人工资合计9720元整。双方当事人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并握手言和。
( 张鸿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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