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87万余元,望谟一正科级干部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
近日,望谟县人民法院对望谟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望谟县人民医院原党委副书记、副院长韦文礼涉嫌受贿罪一案作出一审判决。
经审理查明:韦文礼在2011年至2018年历任望谟县人民医院党委书记、副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与医院开展业务往来等方面提供帮助,先后收受医疗设备提供商等利益关系人的财物共计人民币87.629万元。望谟县人民法院对韦文礼受贿案一审宣判,判处韦文礼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对受贿所得财物依法予以全部追缴。
来源:望谟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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