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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仁东湖街道办发放医疗救助款11万元

兴仁东湖街道办发放医疗救助款11万元
83名城乡困难群众获救助

  兴仁县东湖街道办事处积极采取措施抓好城乡医疗救助工作,解决群众实际困难,截止7月底,已发放城乡医疗救助款83户113643.9元。

  为抓好本街道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实际问题,为贫困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东湖街道办高度重视该项工作的落实。一是加强领导。成立了以街道办事处主任为组长,分管领导、包保领导为副组长的城乡医疗救助领导小组,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二是加强排查。由各村(居、社区)组织人员对各村、组因病住院困难群众进行排查,为个别老实人因家庭经济困难患病,但又不了解政策,不能主动向政府申请救助的对象办理相关手续,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向群众宣传医疗救助政策,提高群众对政策的知晓率。三是严格审核。由各包保领导牵头,对本村(居、社区)家庭经济困难患病向街道办事处申请医疗救助的对象家庭困难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对虚报申请救助的一律清除。四是定标准。根据街道办事处的审批权限,按照住院医疗申请救助3000元以内、门诊就医申请救助1000元以内的标准,由分管领导、包保领导对各村(居、社区)群众上交的医疗救助申请进行审核把关,根据各户实际贫困情况给予审批救助。

  截至目前,该街道共为符合救助条件的城乡医疗救助对象83户兑现医疗救助款113643.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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