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为108名孤儿发放基本生活保障补助金39万元
亮点黔西南讯 近日,兴仁县为108名孤儿发放基本生活保障补助金39.24万元,切实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了每位孤儿手中,有效解决了他们的基本生活问题。
为了切实维护好孤儿的基本权益,保障孤儿基本生活,让孤儿健康成长,近年来,该县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孤儿保障资金,确保全县孤儿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县民政局还为孤儿建立了个人基本档案,做到一人一档,对孤儿管理和资金发放工作实行规范化和动态化管理。
据悉,本次发放标准为散居孤儿每人每月600元,集中供养孤儿每人每月1000元,每人发放6个月的生活保障金。(夏春鸿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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