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报学生人数套取国家款项
兴仁县大山乡有关学校负责人被问责
经兴仁县纪委调查组调查核实,大山乡大野场小学、四合小学、启白小学学生流失情况突出,作为上述学校校长的张和祥、刘明忠、毛淋玉未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调减学生公用经费和学生营养费等款项,导致上级主管部门继续将款项划拨,对此,三所学校校长分别负直接责任。大山乡中心学校对辖区各学校检查不到位,中心学校校长肖尚游负主要责任;大山乡教育系统年度考核评选“优秀”等次,中心学校自留指标,占单位人数的50%,不符合年度考核评选“优秀”等次比例的规定,各学校校长、教导主任评得“优秀”等次人数占多数,而在一线上课的一般教师评得“优秀”等次的人数占少数,“优秀”等次没有向一线上课教师倾斜,显失公平、公正,对此,大山乡教育管理站站长肖尚游负主要责任。兴仁县教育局调查组对群众的举报,调查核实不详细,教育局监察室主任、调查组成员慕容军学负直接责任。
就查实的问题,兴仁县纪委书记办公会议研究作出如下处理决定:责成县教育局将大野场小学、四合小学、启白小学分别拨得25名、20名、6名学生的公用经费和学生营养费共26520元收回,上缴县财政;责成县教育局对负有直接责任的大野场小学校长张和祥、四合小学校长刘明忠、启白小学校长毛淋玉,对负有主要责任的大山乡中心学校校长肖尚游,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格问责;责成县教育局、县人事劳动与社会保障局,按照年度考核评选“优秀”等次向一线教师倾斜的原则,联合制定全县教育系统年度考核等次评选及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的指导性意见,并要求各中心学校制定切实可行的教师年度考核等次评选和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实施办法,监督各学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实施;责令县教育局监察室主任、教育局调查组成员慕容军学向县纪委监察局作出深刻的书面检查;责令县教育局对类似问题举一反三,对学生人数不符、评优等问题全面自查自纠,认真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