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将重奖招商引资突出贡献者 最高可奖500万元
兴仁:将重奖招商引资突出贡献者
单个项目最高奖励可达500万元
记者日前获悉,兴仁县制定招商引资奖励办法(试行),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创新招商引资方式,鼓励以商招商、中介招商、专业招商、委托代理招商。
《办法》规定,奖励对象指为招商项目引进工作作出实质性贡献,并经确认的引资人。引资人包括商会、协会、专业机构、办事机构等法人组织或其他组织机构及自然人。对引进固定资产投资达2000万元——10000万元(不含10000万元)的项目,按实际到位资金的3‰给予奖励;对引进固定资产投资达10000万元——30000万元(不含30000万元)的项目,按实际到位资金的2.5‰给予奖励;对引进固定资产投资达30000万元(含30000万元)以上的项目,按实际到位资金的2‰给予奖励;对引进世界500强企业、国内500强企业、国内民企500强企业到兴仁县投资并符合奖励条件要求的项目,除按该《办法》给予奖励外,分别再一次性给予30万元、15万元、5万元奖励;单个项目最高引资奖励不超过500万元。
《办法》还对奖励条件、引资人申报及认定、奖励项目认定、奖励兑现等作了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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