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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仁县举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2013年03月15日 16:51:45来源:亮点黔西南 作者:

    亮点黔西南讯 3月15日,黔西南州兴仁县在振兴大道里仁广场举行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宣传活动。在活动现场,前来咨询的群众络绎不绝,工作人员向消费者讲解了饮料、烟草等假冒伪劣商品的鉴别方法,并现场接受咨询投诉,为消费者答疑释惑。

    在活动现场,县工商、烟草、质监、电信、公安等部门都设置咨询台和假冒伪劣商品展示台,出动执法人员80余人,向过往的行人发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真假化肥鉴别法》、《消费者投诉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贵州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真假烟鉴别方法》等宣传资料一万多份,接受咨询100多人次。活动现场受理投诉案件6件(其中房地产地件、手机3件),并将查扣的总价值达6万余元的假冒伪劣物资进行集中销毁,有力的震慑了造假售假的不法分子,受到了老百姓的热烈欢迎。

    据了解,兴仁县为了切实搞好“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宣传活动,制定出台了《关于举办2013年3.15宣传活动的方案》,并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加强领导。3月15日当天,县局在县城设置主会场,组织协调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和大型企业集中开展大型宣传咨询活动(城南、真武山两分局统一参加县局组织的宣传咨询活动)。巴铃、雨樟两分局要结合自身实际,在辖区自行组织宣传咨询活动。同时要在商场、企业、社区、农村乡镇等设立分会场,做到城乡结合、广泛参与,社会互动。

    按照活动方案,县工商局还将在全县范围内持续开展“红盾护农保春耕”专项执法检查、开展“家电下乡”、“摩托车、汽车下乡”专项执法检查,加大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力度,认真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的申诉和举报,依法协调化解消费纠纷,认真执行《贵州省合同监督条例》,规范服务合同格式条款。全面掀起“3·15”打假风暴,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罗国林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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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仁县举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亮点黔西南 | 2013年03月15日 16:51:45 | 

    亮点黔西南讯 3月15日,黔西南州兴仁县在振兴大道里仁广场举行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宣传活动。在活动现场,前来咨询的群众络绎不绝,工作人员向消费者讲解了饮料、烟草等假冒伪劣商品的鉴别方法,并现场接受咨询投诉,为消费者答疑释惑。

    在活动现场,县工商、烟草、质监、电信、公安等部门都设置咨询台和假冒伪劣商品展示台,出动执法人员80余人,向过往的行人发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真假化肥鉴别法》、《消费者投诉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贵州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真假烟鉴别方法》等宣传资料一万多份,接受咨询100多人次。活动现场受理投诉案件6件(其中房地产地件、手机3件),并将查扣的总价值达6万余元的假冒伪劣物资进行集中销毁,有力的震慑了造假售假的不法分子,受到了老百姓的热烈欢迎。

    据了解,兴仁县为了切实搞好“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宣传活动,制定出台了《关于举办2013年3.15宣传活动的方案》,并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加强领导。3月15日当天,县局在县城设置主会场,组织协调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和大型企业集中开展大型宣传咨询活动(城南、真武山两分局统一参加县局组织的宣传咨询活动)。巴铃、雨樟两分局要结合自身实际,在辖区自行组织宣传咨询活动。同时要在商场、企业、社区、农村乡镇等设立分会场,做到城乡结合、广泛参与,社会互动。

    按照活动方案,县工商局还将在全县范围内持续开展“红盾护农保春耕”专项执法检查、开展“家电下乡”、“摩托车、汽车下乡”专项执法检查,加大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力度,认真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的申诉和举报,依法协调化解消费纠纷,认真执行《贵州省合同监督条例》,规范服务合同格式条款。全面掀起“3·15”打假风暴,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罗国林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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