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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仁县城南街道举行“热爱家乡·唱响兴仁”活动

2013年04月02日 16:47:47来源:亮点黔西南 作者:文超

    亮点黔西南讯  为进一步宣传和推介城南,推动城南经济社会、文化事业繁荣发展,加快文化建设步伐,促进社会和谐,兴仁县城南街道办采取五举措开展“热爱家乡·唱响兴仁”活动。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组织委员任组长,以诗词协会、中心校、纪检监察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海选赛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该项活动的领导。二是制定传唱及海选赛实施方案。明确传唱、排练、海选等情况。三是明确节目任务。要求办事处至少组织1个30人以上合唱节目;3居1社至少各组织1个以上独唱节目;所属学校至少各组织1个30人以上合唱节目和1个以上独唱节目参加海选赛。四是落实奖项。为鼓励参赛选手,城南街道分别设置不同的奖项,一等奖各一名(独唱、合唱),独唱奖金300元,合唱奖金1000元;二等奖各一名(独唱、合唱),独唱奖金200元,合唱奖金800元;三等奖各一名(独唱、合唱),独唱奖金100元,合唱奖金500元;组织奖若干名。五是落实工作经费。为确保此项活动顺利开展,街道下拨6000元工作经费。(文超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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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仁县城南街道举行“热爱家乡·唱响兴仁”活动

亮点黔西南 | 2013年04月02日 16:47:47 | 文超

    亮点黔西南讯  为进一步宣传和推介城南,推动城南经济社会、文化事业繁荣发展,加快文化建设步伐,促进社会和谐,兴仁县城南街道办采取五举措开展“热爱家乡·唱响兴仁”活动。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组织委员任组长,以诗词协会、中心校、纪检监察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海选赛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该项活动的领导。二是制定传唱及海选赛实施方案。明确传唱、排练、海选等情况。三是明确节目任务。要求办事处至少组织1个30人以上合唱节目;3居1社至少各组织1个以上独唱节目;所属学校至少各组织1个30人以上合唱节目和1个以上独唱节目参加海选赛。四是落实奖项。为鼓励参赛选手,城南街道分别设置不同的奖项,一等奖各一名(独唱、合唱),独唱奖金300元,合唱奖金1000元;二等奖各一名(独唱、合唱),独唱奖金200元,合唱奖金800元;三等奖各一名(独唱、合唱),独唱奖金100元,合唱奖金500元;组织奖若干名。五是落实工作经费。为确保此项活动顺利开展,街道下拨6000元工作经费。(文超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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