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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仁县城南街道开展城乡低保提标核查工作

2013年04月08日 14:49:51来源:亮点黔西南 作者:文超

    亮点黔西南讯  为进一步完善城乡低保制度,建立健全城乡低保标准稳定增长机制,逐步提高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确保城乡低保标准年均增长10%以上。近日,兴仁县城南街道办采取一系列措施,开展城乡低保提标核查工作。

    一是制定实施方案。为确保城乡低保提标工作有序开展,街道立足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城南街道关于开展2013年城乡低保提标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工作目标、核查时间、核查范围、工作职责等。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办事处主任任组长,以分管领导、3居1社挂村副科级领导任副组长,以民政办负责人、包保社(居)组长及社(居)主任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对城乡低保提标核查工作的领导。

    三是明确核查范围。在确保“三无”、鳏寡孤独人员外,对原城乡低保户和新申请户家庭收入进行全面核查,对符合条件的继续保留,对家庭收入均年超过现在农村低保标准1700元、城市低保标准月人均纯收入超过330元、已领取社保工资、子女系国家公职人员、年满18周岁以上未在校读书(注:重病重残、“三无”人员除外)。

    四是加强政策宣传。以社(居)为单位,采取张贴宣传标语、召开群众会、悬挂横幅等方式,加强政策宣传,正确引导广大人民群众。五是严肃纪律。各社(居)要集中人员、集中时间、集中精力,认真组织入户开展“拉网式”核查,做到社(居)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的工作目标,确保核查工作无死角、无空档,做到对象准确,群众满意。(文超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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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仁县城南街道开展城乡低保提标核查工作

亮点黔西南 | 2013年04月08日 14:49:51 | 文超

    亮点黔西南讯  为进一步完善城乡低保制度,建立健全城乡低保标准稳定增长机制,逐步提高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确保城乡低保标准年均增长10%以上。近日,兴仁县城南街道办采取一系列措施,开展城乡低保提标核查工作。

    一是制定实施方案。为确保城乡低保提标工作有序开展,街道立足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城南街道关于开展2013年城乡低保提标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工作目标、核查时间、核查范围、工作职责等。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办事处主任任组长,以分管领导、3居1社挂村副科级领导任副组长,以民政办负责人、包保社(居)组长及社(居)主任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对城乡低保提标核查工作的领导。

    三是明确核查范围。在确保“三无”、鳏寡孤独人员外,对原城乡低保户和新申请户家庭收入进行全面核查,对符合条件的继续保留,对家庭收入均年超过现在农村低保标准1700元、城市低保标准月人均纯收入超过330元、已领取社保工资、子女系国家公职人员、年满18周岁以上未在校读书(注:重病重残、“三无”人员除外)。

    四是加强政策宣传。以社(居)为单位,采取张贴宣传标语、召开群众会、悬挂横幅等方式,加强政策宣传,正确引导广大人民群众。五是严肃纪律。各社(居)要集中人员、集中时间、集中精力,认真组织入户开展“拉网式”核查,做到社(居)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的工作目标,确保核查工作无死角、无空档,做到对象准确,群众满意。(文超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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