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四个明确”部署2013年“慈善一日捐”活动
亮点黔西南讯 根据《中共黔西南州委办公室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好2013年“慈善一日捐”活动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兴仁县结合实际,“四个明确”对该县2013年“慈善一日捐”活动进行安排部署。
一是明确捐赠时间。共分二个阶段,第一阶段要求在4月 14日前,全县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国家、省、州驻县企事业单位,驻县军警单位,乡镇、街道按要求自行组织本系统、本单位开展捐赠活动。第二阶段为全县百日安商大会结束,接着召开全县“慈善一日捐”集中捐赠大会。县四大家领导,乡镇(街道)主要领导、县属各工作部门主要领导及省、州驻县单位主要负责人及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出席会议,各单位将收到的捐赠款进行现场捐赠。
二是明确捐赠对象。捐赠对象为全县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干部职工;国家、省、州驻县企事业单位及其干部职工;驻县军警;在校学生;个体工商户;其他有经济收入的单位和个人。
三是明确捐赠标准。捐赠标准为全县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各级驻县单位捐出节约的一笔开支;干部职工捐出一天的工资;企业(包括民营、私营企业)捐出一天的利润;每个市民捐出一天的收入;学生捐出一天的零花钱。
四是明确捐赠要求。活动结束后,县慈善总会负责汇总本次捐款资金,发布捐款公告。县教育局、团县委负责组织全县教育系统干部职工进行捐赠,负责组织全县各中、小学学生进行自愿捐赠;县特色产业局负责组织黄金企业、煤炭企业进行集中捐赠;县工商联、工商局负责组织私营企业进行集中捐赠;县住建局负责组织房开企业进行集中捐赠。捐赠1万元以上的单位或个人,在集中捐赠大会上举牌捐赠。(夏春鸿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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