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黔西南讯 根据中共兴仁县纪委、兴仁县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的通知》(县纪通[2013]8号)文件精神,结合街道工作实际,近日,城南街道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
一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办事处所有车辆一律由党政办集中统一集中管理,统一集中安排调度,党政办明确专人负责管理公务用车,确保公务用车的使用效率,避免浪费。
二是公务用车实行定点停放制度。在节假日和周末等非工作时间,公务用车除特殊工作情况外,一律停放在办事处院坝内,严禁将公务用车停放在宾馆、酒店、街边、住宅小区等场所。严禁公务用车接子女上学、参与婚丧嫁娶、观光旅游、探亲访友等公车私用行为。
三是严格公务用车审批登记制度。公务用车一律实行事先审批登记制度,严禁先斩后奏,确保公务用车正常运行。
四是加强公务用车驾驶员管理。公务用车一律实行专车专人驾驶,杜绝无证驾驶、酒后驾驶;严禁副科级以上领导驾驶公务用车,驾驶员必须严格执行车辆定点停放制度,严禁驾驶员公车私用、违规停放、将公车开回家等行为。
五是严格公务用车责任追究制度。对出现公务用车私用和违规行为,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将视情节轻重,严肃按相关规定给予处分或报告上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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