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水库倾倒弃土实属违法 兴仁水政监察大队有效制止
亮点黔西南讯 6月28日,黔西南州兴仁县水政监察大队制止了一施工队向长塘水库库区內倾倒弃土的水事违法行为。
经现场勘查,贵州省海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一施工队于6月9日,在修建环湖路施工中,将部份弃土倾倒在长塘水库库区内,影响了水库库容和行洪安全。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兴仁县水政监察大队人员当场对有关人员进行了有关水事法规的宣传教育,对其违法行为进行了严肃批评和教育,向施工队下发了有关执法文书。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立即清除倾倒的全部弃土。
通过宣传教育,施工方有关人员认识到其违法行为的严重性,态度端正,积极主动配合执法。施工方负责人现场当即安排人员及设备,对倾倒在库区内的弃土进行清除。并表示今后一定遵守好有关水事法律法规。(杨再昌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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