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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诗词学会验收兴仁县创建“中华诗词之乡”工作(图)

    亮点黔西南讯  7月30日,中华诗词学会副会长赵京战一行3人到我县验收创建“中华诗词之乡”工作,省诗词楹联学会常务副会长张道煌、州诗词楹联学会会长藤代荣等陪同检查验收。

    在兴仁大酒店五楼会议室,验收组一行观看了我县创建“中华诗词之乡”工作光碟,听取了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委书记郭玉海作的《弘扬传统文化增强“软实力”助推兴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实现新跨越》工作情况汇报。

    郭玉海说,中华诗词学会、省州诗词学会各位领导冒着酷暑、不辞辛劳,莅临我县检查验收“中华诗词之乡”创建工作,我们倍感荣幸,深受鼓舞。这是兴仁文化事业发展中的标志性大事,将推动我县“五位一体”协调发展迈向新的水平。郭玉海说:我县创建“中华诗词之乡”工作自2010年7月启动以来,全县上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创建工作有序推进。明确方向,把创建“中华诗词之乡”工作作为全县文化教育事业的重要载体,县委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文化建设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切实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从政策、机构、编制、人员和资金投入上大力支持文化事业发展。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省州驻县单位、企事业单位成立了创建工作机构和诗词楹联分会,乡(镇、街道)还成立了诗词楹联分会,村(居、社区)成立了诗词楹联小组。把创建工作经费纳入县、乡两级财政预算,专款专用,保证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切实做到有班子、有组织、有活动、有投入。把创建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督查工作范畴,切实对创建工作进度进行督查,有效推进创建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诗歌创作活动活动。通过创建逐步使群众传承文化精髓,提升文化品位,推动协调发展。

    通过努力,我县创建“中华诗词之乡”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2009年9月,省教委、省诗词楹联学会就联合授予兴仁一中“诗词校园”称号;2012年3月,巴铃镇获省文明办、省诗词楹联学会联合授予的省级“诗词之乡”称号;2013年3月,我县八中、九中、巴铃小学获省教育厅、省文联、省文明办、省诗词楹联学会联合授予的“诗教先进单位”称号。

    通过观看光碟、听取我县的情况汇报后,验收组认为兴仁县重视创建工作,对诗词价值认识到位,认识指导行动,在创建工作中抓到了要害、抓到了关键。兴仁创建“中华诗词之乡”工作措施有力,建立了组织机构,有制度、有计划、有安排,充分体现了县委、政府文化强县的决策;创建“中华诗词之乡”工作有广度、有深度,验收组对兴仁创建“中华诗词之乡”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县委副书记、县长袁建林主持汇报会。

    州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周茂萍、县领导徐芝桦、姚天涛、邱国权、王美强、刘远昌、靳龙方、周国辉等及县诗词楹联学会会长、副会长、县创建诗词之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出席汇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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