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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仁兑现2013年义务兵家属优待金51万元

2013年08月08日 17:42:22来源: 亮点黔西南 作者:夏春鸿

     亮点黔西南讯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及(黔党发[2012]3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近日,兴仁县及时下拨该县2013年义务兵家属优待金51万元到各乡镇(街道)。

 
      2013年,该县共有现有义务兵家属340户,其中:非农业户口85户、农业户口255户。按照城乡一体化和统一义务兵家属优待标准的要求,2013年该县服现役义务兵家属,不分城镇和农村,户均优待标准统一按每户15000元兑现,共需兑现优待金51万元。要求各乡镇(街道)于8月15日前核拨资金,8月20日前兑现结束。同时,对该县籍入伍的现役军人,在部队服役期间立功受奖的给予奖励。其中:荣立一等功的每次奖励2000元、二等功的每次奖励1000元、三等功的奖励500元,评为优秀士兵、士官的每次奖励100元,有多项立功受奖的累计计算。(夏春鸿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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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仁兑现2013年义务兵家属优待金51万元

亮点黔西南 | 2013年08月08日 17:42:22 | 夏春鸿

     亮点黔西南讯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及(黔党发[2012]3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近日,兴仁县及时下拨该县2013年义务兵家属优待金51万元到各乡镇(街道)。

 
      2013年,该县共有现有义务兵家属340户,其中:非农业户口85户、农业户口255户。按照城乡一体化和统一义务兵家属优待标准的要求,2013年该县服现役义务兵家属,不分城镇和农村,户均优待标准统一按每户15000元兑现,共需兑现优待金51万元。要求各乡镇(街道)于8月15日前核拨资金,8月20日前兑现结束。同时,对该县籍入伍的现役军人,在部队服役期间立功受奖的给予奖励。其中:荣立一等功的每次奖励2000元、二等功的每次奖励1000元、三等功的奖励500元,评为优秀士兵、士官的每次奖励100元,有多项立功受奖的累计计算。(夏春鸿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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