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县城南街道四机制推进社区矫正
亮点黔西南讯 为全面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严格落实社区矫正人员报到、外出请销假、居住地变更审批等管控措施,确保监管安全。近日,城南街道四机制加强社区矫正监管工作。
完善衔接工作机制
针对不同类别的社区矫正人员,制定不同的衔接方案;对管制、缓刑等自行报到的社区矫正人员由街道办司法所接收;对假释人员由街道办司法所、派出所联系监狱交接;对暂予监外执行人员实行月见面报告制度。
实行分类管控机制
按入矫时间、犯罪类型、矫正类别、认罪态度、性格特点、家庭状况和生活来源等划分为不同类型,确定管控等级;尤其是对因患严重疾病被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人员,切实严格管理,对病情复查做到全程监控。
开展排查走访机制
针对社区矫正人员的不同情况,开展定期走访、定期核查;对列入重点管控的社区矫正人员做到“五必访”,严防社区矫正人员重新违法犯罪。
严格考核奖惩机制
街道办司法所对社区矫正人员实行日常化管理,对日常化行为表现,开展定期考核,落实日常化考核与司法奖惩的相衔接,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规定,依法实行奖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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