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县城南街道五举措开展公职人员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
亮点黔西南讯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兴仁县纪委县监察局《关于开展兴仁县国家公职人员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的通知》(县纪通[2013]24号)文件精神,近日,城南街道四举措确保专项清退活动。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街道纪工委书记任组长,以纪工委监察员、社(居)监督员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开展国家公职人员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的领导。
二是明确清退对象。街道除纪工委监察干部以外全体国家公职人员均列入本次会员卡清退对象。
三是明确清退范围。凡是娱乐、健身、美容、旅游、餐饮等行业机构以及商场、会所、宾馆、俱乐部发行的,具有一定价值、金额或消费次数,供持卡人在消费活动中进行会员身份认证识别,并凭此消费、免于付费或享受折扣的凭证均列入清退范围。
四是建立健全清退台帐。实行分类清退、分类登记、分类管理,要求签订《贵州省国家公职人员会员卡“零持有”报告书》,真正做到“零持有”。
五是严肃清退纪律,违纪必究。各分管领导及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会员卡清退活动,凡因工作不力,影响会员卡清退,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取消年终绩效奖。(文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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