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县城南街道办事处四举措开展责任状自查
亮点黔西南讯 为确保年终全面完成2013年度县委、黔西南州兴仁县政府年初与城南街道签订的各块工作目标绩效管理责任状。
近日,城南街道采取四措施开展责任状自查。
一是加强领导。成立以党工委书记任组长,以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以党政办、民政办、财政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领导小组下设督查组,以人大工委主任任组长,以纪工委书记任副组长,以纪检监察员为成员的督查小组,加强督促检查指导。
二是认真开展自查。由分管领导牵头,相关部门负责人具体抓落实,严格对照责任状内容逐条逐项开展自查,拟定责任状自查报告,针对未完成的工作任务,要明确提出完成时限,限期完成。
三是强化督查。督查组要定期不定期对各部门、社(居)开展督查,对督查结果每月进行一次通报,对工作滞后的,要给予通报批评,并限期提出整改方案。
四是严格考核。对工作不力,影响对街道责任状考核的,将按照《城南街道工作考核办法》严格考核,取消年终绩效奖。(文超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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