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县“四个促进”实施“116”工程
亮点黔西南讯 为进一步拓展发展空间,优化发展环境,黔西南州兴仁县四个促进实施“116”工程,加快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奋斗目标。
一是目标明,项目多,促进群众得实惠。根据省、州要求,结合兴仁县实际制定下发了《兴仁县大力实施美丽乡村基础建设六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兴仁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旧城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等文件,确保“116”工程顺利实施。“116”工程,即“一改一拆六建”:一改,棚户区改造,重点改造老车站棚户区、县酒厂棚户区、西池棚户区、东仓棚户区、土产日杂公司、林业局棚户区等6处严重影响市容市貌和发展的区域;一拆,拆除违章建筑;六建,即小康路、小康水、小康电、小康房、小康讯、小康寨六项小康建设行动,以此为契机“上争外引”、积极整合惠及我县民生的各项工程,落实省委“建成一个实实在在、不含水分、人民得实惠、老百姓认可、发展和环境相协调的小康社会”的要求。
二是找差距,重调研,促进新老城区双发展。面对老城区街道狭窄、交通拥堵、设施老化、排水不畅、市容不整、环境卫生差等突出问题,县委、政府反复调研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下决心推动老城改造,促进新老城区同步发展。逐步缩小老城区群众的人居环境和新城区的差距,实现双发展、双促进。
三是调结构,治违章,促进发展空间新拓展。针对我县煤炭独大的资源依赖型经济,推动产业转型,实现可持续发展是必由之路,产业转型的瓶颈是土地资源,大量存在的棚户区、城中村,尤其是违法建筑,不仅影响城乡面貌,更制约了土地资源的合理、有效配置,县委、县政府出台了灵活政策措施,如采取宅基地置换、合理补偿、纳入社保、土地流转等工作措施,有效拓展发展空间。
四是抓重点,严要求,促进工作见实效。重点部署、重点督办、重点推进,切实做到组织动员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协调配合到位和公正透明到位“四个到位”。在棚户区改造工作方面,做到依法依规拆迁、安置过渡和加快改造进度等方面的工作。在两违”拆除工作中,要扎实深入疏导,把对群众的思想工作做细、做实,依法依规办事。查处违法建设,必须严格执法,以强有力的执法手段保障查处、拆违工作顺利进行,在执法中做到“四个坚决”,确保政策执行到位、工作取得实效。(郑远江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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