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盛丰国际商贸物流城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兴仁盛丰国际商贸物流城项目;
2.项目业主:贵州省兴仁盛丰商贸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3.项目性质: 新建
4.建设地址:兴仁县东湖街道办事处陆关居委会。
5、项目建设内容:兴仁盛丰国际商贸物流城分为六个功能分区。
●综合商务区
●仓储配送区
●行政办公区
●餐饮区
●物流交易区
●生活区
6、建设规模:规划总用地面积为256057.85m2,总建筑面积为502254.25m2。项目总投资为:12亿元;
建设项目废气主要为办公、接待中心区内酒店餐饮排放的油烟和燃烧天然气产生的废气、汽车尾气及垃圾收集点的恶臭废气等。废水主要为保税办公区、办公、接待中心区及信息中心区生活污水、办公、接待中心区内酒店餐饮含油废水、办公、接待中心区内宾馆生活污水以及仓储区停车场洗车废水。主要噪声为空调及车辆进出时产生的噪声。固废主要有保税办公区、办公、接待中心区及信息中心区商业及生活垃圾、仓库配送区的货物垃圾和污水预处理产生的污泥等。
二、建设项目的主要污染源
建设项目废气主要为办公、接待中心区内酒店餐饮排放的油烟和燃烧天然气产生的废气、汽车尾气及垃圾收集点的恶臭废气等。废水主要为办公区、接待中心区及信息中心区生活污水、办公、接待中心区内酒店餐饮含油废水、办公、接待中心区内宾馆生活污水以及仓储区停车场洗车废水。主要噪声为空调及车辆进出时产生的噪声。固废主要有保税办公区、办公、接待中心区及信息中心区商业及生活垃圾、仓库配送区的货物垃圾和污水预处理产生的污泥等。
三、建设项目污染防治措施
建设项目区内产生的各种污染物均将得到有效的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酒店餐饮的含油废水经隔油沉淀预处理、洗车废水经沉砂池预处理后经区内污水管网就近排入市政污水管后汇集到兴仁县陆关轻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处理达标后的尾水排入麻沙河。
建设项目酒店餐饮烹调油烟废气经净化处理后,其去除率能达到85%以上,经处理后的油烟排放浓度低于2mg/m3,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的要求,其污染较小,再由机械排风系统通过内置式专用烟道排至屋顶排放,不会对周围居民产生明显影响。建设项目地面停车场周围设置地面绿化带,地下停车场内建有引风装置,汽车尾气通过轴流风机引风至小区绿化带内废气排气筒集中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建设项目高噪声源设备采用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建设项目产生的所有的生活、货物垃圾均由物业管理公司当日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污泥也由区内物管部门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餐饮固废由专门的有资质的单位收集和处理。建设项目最终的固体废物外排量为零,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1)将建设项目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发展改革委2011第9号令)相对照,建设项目为鼓励类中第二十九类现代物流业中的第6条“第三方物流服务设施建设”。符合当前的国家产业及相关政策。
(2)该项目污染治理措施经济可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3)环境影响预测与分析结果
建设项目区内产生的各种污染物均将得到有效的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酒店餐饮的含油废水经隔油沉淀预处理、洗车废水经沉砂池预处理后经区内污水管网就近排入市政污水管后汇集到兴仁县陆关轻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处理达标后的尾水排入麻沙河,对水体产生影响较小。
建设项目酒店餐饮烹调油烟废气经净化处理后,其去除率能达到85%以上,经处理后的油烟排放浓度低于2mg/m3,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的要求,其污染较小,再由机械排风系统通过内置式专用烟道排至屋顶排放,不会对周围居民产生明显影响。建设项目地面停车场周围设置地面绿化带,地下停车场内建有引风装置,汽车尾气通过轴流风机引风至小区绿化带内废气排气筒集中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建设项目高噪声源设备采用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建设项目产生的所有的生活、货物垃圾均由物业管理公司当日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污泥也由区内物管部门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餐饮固废由专门的有资质的单位收集和处理。建设项目最终的固体废物外排量为零,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4)清洁生产
本项目在设计中,把环境保护、清洁生产的环境概念引入到设计理念中,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设计中通过采用环保型的建筑及装饰材料,通过采取一系列的节能措施,减少了能源的消耗,降低了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量,从而更好的保护了环境。建设项目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
(5)综合考虑建设项目产业政策、环境功能区划,环境可行性和公众支持度等因素,在项目选址是可行的。
(6)结论
在建设项目能将各项污染治理措施落实到位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该建设项目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事项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可与本项目的环评单位联系,查阅环境影响报告和相关信息。
环评单位:荆州市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所
联系人:巩工
电话:15195881917
Email:gj5250244@sina. com
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项目附近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及附近的居民,主要事项包括您对该项目建设与否所持的态度和原因、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种建议和要求以及对环保部门审批该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等。
⑺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以电子邮件形式将您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及建议发送至以下邮箱:gj5250244@sina.com。
⑻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请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日内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反馈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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