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黔西南讯 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贵州省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征收管理办法 》,促进水土保持可持续利用,10月以来,兴仁县水务局大力开展房地产开发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
兴仁县水务局水政执法人员深入到县城区的10家房地产企业,向各业主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贵州省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征收管理办法 》,并耐心解答他们提出的疑问。通过宣传,房地产业主们提高了对水土保持的重要性识识,增强了法律意识,并表示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主动配合工作,按规定缴纳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11月中旬,该局已向各业主下发了《兴仁县水利局关于征收房地产开发性建设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的通知》。
预计在今年12月底前,可征收房地产开发性建设项目土保持设施补偿费80万元左。目前,此项工作正在积极开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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