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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仁县为62000余城乡低保对象缴纳参合金

亮点黔西南 近日,兴仁县出资255.31万元,为该县62301个城乡低保对象缴纳2014年参合金。

 

为切实配合做好2014年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工作,稳步推进全县新农合持续健康发展,巩固农村医疗保障体系,确保广大城乡困难群众病有所医,该县民政部门根据省、州工作要求,结合《关于做好兴仁县201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筹资工作的通知》(仁府办发[2013]309号)精神,共筹集资金255.31万元,为全县4825个城市低保对象、56458个农村低保对象、804个农村五保对象、和138个城市“三无”人员、76个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老职工代缴参合金。其中为城乡低保对象每人代缴40元,为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和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老职工每人代缴100元。

 

据该县民政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该项工作自2012年开展以来,共为各类民政对象代缴参合金达813.86万元,累计代缴对象达194610人,有效保证了广大民政对象在患病后能得到及时的医治,从根本上解决了这一特殊困难群体看病就医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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