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黔西南讯 为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黔西南州兴仁县水务局强化水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提高机关工作效率。
一是建立“机关效能8项制度”即: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首办责任制、一次告知制度、公示公告制、效能考评制、行政不作为责任追究制、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并对外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二是围绕农村饮水安全、水库巡查、河道整治、小流域治理等重点难点工程,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成立督查小组加强跟踪督查,把好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等各个环节,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
三是认真研究行政审批制度,抽调精干力量进驻县政务中心,进一步规范和统一水务行政审批流程,压缩行政审批环节,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构建一个统一、高效、便民的审批服务平台,提高行政服务水平。
四是加强督查,督查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方式对机关干部工作纪律,工作作风、服务态度、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相关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察,对不按照制度执行的干部职工一律进行纪律处分,并纳入年终考核测评。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让制度管事、管人,促进机关效能的提升。(胡常蕴报道)
了解黔西南更多资讯,尽在亮点黔西南网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免费阅读。
亮点黔西南欢迎投稿,投稿邮箱:ldqxn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