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南街道办出资8080元嘉奖通讯员
亮点黔西南讯 1月15日,笔者在兴仁县城南街道办了解到,街道办出资8080元奖励2013年度通讯员。
为了进一步加大对外宣传力度,鼓励街道干部职工多动笔,提高街道对外知名度。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出台了《兴仁县城南街道工作信息奖励办法》,明确规定了只要街道干部向外界报送涉及城南街道方方面面的信息被采用的,省级媒体(含网站)采用每篇奖励通讯员200元;州级媒体(含网站)采用每篇奖励通讯员100元;县级媒体(含网站)采用每篇奖励通讯员50元;报送县委、县政府、县纪委、县委宣传部工作信息每篇奖励通讯员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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