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县民宗局学习贯彻“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通报违纪案例
亮点黔西南讯 2014年1月20日下午,县民族和宗教事务局组织学习贯彻中共兴仁县纪委、兴仁县监察局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及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文件。会议由局党组书记、局长马念主持,全局干部职工(12人)参会,并邀请监管我局的县纪委第四纪工委的同志到会指导。
会上,民宗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永祥同志组织学习了《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民宗局党组成员、副局杨恒同志组织学习《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宗教事务执法大队长陆军同志组织学习《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认真执行作风行为规范“四要十不准”规定》。
局党组书记、局长马念同志在会上传达了《中共兴仁县纪委、兴仁县监察局关于2013年全县各单位违反机关作风问题查处情况的通报》(县纪通[2014]3号)、《中共兴仁县纪委、兴仁县监察局关于对在贵州省工商联助推县域经济——走进兴仁暨黔西南州优秀民营企业家表彰大会上工作人员失职问题进行处理的通报》(县纪通[2014]1号)、《中共兴仁县委办公室、兴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控公务接待严禁公款吃喝的通知〉的通知》(县办通[2014]8号)、陆军大队长传达了《中共兴仁县委办公室、兴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务实节俭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县办通[2014]7号)、《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杀年猪、吃庖汤肉和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及《贵州省纪委通报七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兴义市环保局8职工上班时间打麻将被查处的通报》。
县纪委第四纪工委的同志对我局及时认真学习贯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文件精神给予充分肯定,要求一如既往地开展学习贯彻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教育,有效筑牢思想防线。
局党组书记、局长马念同志在会上强调,全局干部职工要加强学习,警钟长鸣,牢记宗旨,克已奉公,在新的一年中,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实实在在为人民服务,以更好的成绩为早日实现兴仁小康社会目标积极贡献力量。(刘成义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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