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城镇低保对象每人400元 共发补助金190.76万元
亮点黔西南讯 截止1月26日,兴仁县为城镇低保对象发放的价格补助金190.76万元全部发放到位。
为缓解城镇低保对象生活压力,确保城镇低保对象过上一个欢乐、祥和、安定的春节,根据州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州财政局和州民政局关于发放城市低保对象价格调节基金的工作要求,兴仁县结合实际,及时对该项工作进行部署,要求各乡镇(街道)根据2013年第四季度城市低保台账,按照400元/人的标准及时进行发放。截止目前,各乡镇(街道)已将补助资金全部发放到位,共惠及全县城镇低保对象3397户、4769人,发放补助资金共190.76万元。(夏春鸿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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