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潘家庄认真贯彻学习中央“八项规定”
亮点黔西南讯 为贯彻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做好中央“八项规定”以及省委、州市委、县委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兴仁县潘家庄镇结合实际,制定了一系列制度、措施,做到令行禁止,厉行勤俭节约。用实际行动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率,推动工作开展,也更好地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并取得了较好成效。
学习求“深”。通过党委每周一次的中心组学习会、镇村干部大会组织全镇党政班子成员、全镇干部职工和村(居)两委干部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条例》以及省委十项规定和州委八项规定等。同时通过各村(居)分别召开会议、利用党务公开栏、网络、远程教育、印制宣传手册等形式将规定和精神进行了层层传达学习。进一步加强思想教育,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性,严谨、务实、守规、廉洁。
落实求“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一系列相关措施和制度。下发《潘家庄镇干部职工管理制度》、《潘家庄镇车辆管理制度》等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党员干部借婚丧嫁娶及子女升学、乔迁等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以及执行外出学习考察报批制度等各项规定;从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精简会议等方面加强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同时,制定和完善有关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对村级财务的管理和监督,严格控制非正常性支出,大力倡导厉行节约原则,深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严肃机关纪律,进一步明确机关考勤制度和考核制度,强化对机关干部管理。2013年,潘家庄镇全镇共开展个人诫勉谈话12人次、单位诫勉谈话2个、党纪政纪处理2人,上交国库资金3300元,解决上访案件5件。
监督求“真”。由潘家庄镇人大牵头,镇纪委配合,坚持每天对制度的落实情况和干部工作状态进行监督检查。突出加大对违反“八项规定”典型案件的查处,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对不认真执行、不严格落实工作和纪律的将严肃查处。(龚詹伦 报道)
频道推荐
共有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