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图库|教育|房产|旅游|公告|汽车|财经|健康
你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兴仁

兴仁潘家庄镇强力推进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

    亮点黔西南讯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刚刚结束的十八届中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切实加强领导干部春节期间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确保全镇干部职工过一个文明、节俭、祥和、廉洁的春节,兴仁潘家庄镇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好春节期间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教育工作。

    深入学习,严格教育,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坚持每周一次党政联席会议和每半月一次镇村干部会议首先学习廉政知识和文件精神,将《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贵州省机关干部作风“四要十不准”》以及中纪委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等作为春节期间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学习内容。教育党员干部全面把握“八条禁止”“52个不准”的要求;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廉洁意识、纪律观念和法治观念;严格教育,对党员和干部队伍中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督促广大党员、干部弘扬清风气正,自觉抵制铺张浪费的不良风气,坚持清廉从政。

    严明纪律,厉行节约,严格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强化廉洁从政意识,自觉接受监督,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坚决抵制各种不良风气。严明纪律,重申领导干部“八个不准”: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不准违反规定收送“红包”,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不准用公款支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学习、培训、旅游等费用;不准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不准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不准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不准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不准违反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

    关注民生,群策群力,做好关心群众工作。教育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把民生问题作为节日期间一项重要工作抓好抓实,切实深入群众开展走访慰问活动,认真帮助解决人民群众在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并特别关注老弱病残、鳏寡孤独的生活;加强对民政救济和慰问款物的管理使用和监督,确保民政救济和慰问款物及时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加强对全镇安定稳定状况的监督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加强节日值班,妥善处理突发事件,高度重视信访工作,抓好各类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减少不和谐因素,维护社会安定和谐。(龚詹伦  报道)
 

了解黔西南更多资讯,尽在亮点黔西南网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免费阅读。
亮点黔西南欢迎投稿,新闻邮箱:ldqxnw@163.com 有奖报料电话:0859 -3224873
 网友评论  (共有 0 条评论)  
姓名: (文明上网,从理性发言)
匿名发表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

亮点黔西南 版权所有 Ldqx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859-3224873 网站地图 投稿邮箱:ldqxn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