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黔西南讯 为进一步确保我街道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涉农惠农工作在确定对象及标准过程中得到公平、公正、公开。黔西南州兴仁县城南街道采取四举措开展以组为单位基层民主评议。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城南街道涉及惠农工作民主评议领导小组,以办事处主任任组长,以挂社(居)副科级领导任副组长,以财政分局、社会事务办、农业服务中心、纪工委等部门负责人及各社(居)支书、主任为成员的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评议工作的领导。
二是建立健全以组为单位民主评议议制度。根据《城南街道办事处关于建立健全以组为单位基层民主评议制度的通知》(仁南办通[2014]7号)文件精神的要求,以居民组单位选举产生3-5名代表,全面行使民主评议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三是明确评议范围。将农村低保、贫困医疗救助、自然灾害救助、农村危房改造、临时救助及其它需要评议的内容列入3居1社48个居民组评议范围。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要求3居1社采取张贴宣传标语、悬挂横幅、召开群众会等方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重点宣传民主评议对象、保障标准、补助标准、审批程序、评议方式等内容,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文超 李家丽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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