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县城乡低保提标比例创新高
亮点黔西南讯 近日,笔者从黔西南州兴仁县民政部门获悉,该县2014年再次提高低保保障标准,城乡低保提高比例分别为12.12%和17.06%,创历年新高。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和省、州关于城乡低保提标工作的安排部署,兴仁县结合工作实际,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按照将好事办好、实事办实的原则,将城市低保标准从原来的330元/人.月提高到370元/人.月、农村低保标准从原来的1700元/人.年提高到1990元/人.年,提高比例分别为12.12%和17.06%,高于全州11.66%和16.12%的平均水平,创历次提标比例之最,惠及该县60000余城乡低保对象。(夏春鸿 报道)
- 兴仁县城南街道“七举措”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2014-03-04 16:50:05
- 贞丰多举并措积极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缴 2014-03-04 15:24:02
- 兴仁县开展城乡低保核查业务培训 2014-03-04 14:51:04
- 兴仁县李关乡召开2014年计生工作调度暨业务培训会 2014-03-04 14:50:02
- 兴仁县召开2014年民政工作会议 安排部署城乡低保核 2014-03-04 14:43:29
- 兴仁县城南街道出台“两抢一盗”巡查奖励机制 2014-03-04 14:40:04
- 兴仁县回龙镇宣传《妇女权益保护法》 2014-03-04 14:21:58
- 兴仁县李关乡安排部署1500人扶贫工作 2014-03-04 14:12:11
- 兴仁县李关乡召开计生迎检工作会议 2014-03-04 14:09:57
- 兴仁县计生局组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第二次集中 2014-03-04 10:52:58
频道推荐
共有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