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县城南街道五举措开展城乡低保核查提标工作
亮点黔西南讯 为进一步完善城乡低保制度,建立健全城乡低保标准稳定增长机制,逐步提高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确保城乡低保标准年均增长10%以上,做到应保则保,应退则退。近日,黔西南州兴仁县城南街道采取一系列措施,开展城乡低保核查提标工作。
一是制定实施方案。为确保城乡低保核查提标工作有序开展,街道立足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城南街道关于开展2014年城乡低保核查提标工作实施方案》(仁南办通[2014]6号文件),明确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核查时间、核查范围、工作职责等。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办事处主任任组长,以分管领导、3居1社挂村副科级领导任副组长,以社会事务办负责人、农业服务中心、纪工委、包保社(居)组长及社(居)支书、主任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对城乡低保核查提标工作的领导。
三是明确核查范围。在确保“三无”、鳏寡孤独、重病重残(一、二级)人员以外,对原城乡低保户和新申请户家庭收入进行全面核查,包括确定保障对象和保障金额等,核查以组为单位进行民主评议,对符合条件的继续保留,对农业家庭年人均纯收入超过1990元、非农业家庭月人均纯收入超过370元、已领取社保工资、子女系国家公职人员、年满18周岁以上(注:重病重残一二级、“三无”人员、在校本科含本科以下等特殊人群众除外)。
四是加强政策宣传。以3居1社48个居民组为单位,采取张贴宣传标语、召开群众会、悬挂横幅等方式,加强政策宣传,正确引导广大人民群众。
五是严肃纪律。各社(居)要集中人员、集中时间、集中精力,认真组织入户开展“拉网式”核查,做到社(居)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的工作目标,确保低保核查提标工作无死角、无空档,做到对象准确,群众满意。(文超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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