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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仁县城南街道带领群众了解生态项目土地政策

2014年04月01日 11:23:36来源:亮点黔西南 作者:邓凤俊

亮点黔西南 兴仁县人民政府为确保城南街道群众在生态开发时生产生活正常进行,确保群众利益不受损害,特别针对城南下发《关于印发<兴仁县城南区域生态开发项目核心区土地征收及搬迁安置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仁府发〔2014〕31号)文件,其中对群众因项目开发所征用的土地列举了详细的征收补偿条例,以及对安置区域的划分,将群众因发展造成的损失减小到最低。

 

城南街道在街道针对性文件的第一时间,到所涉及的居委会入户讲解,共同学习兴仁县相关土地政策。城南街道办事处主任陈品炽同志走村入户到群众中,召集涉及补偿安置的群众开会,逐条逐句和群众解释清楚每一条例具体内容,并请城市综合管理办公室人员对涉及群众进行登记,逐一记录下群众在听取条例后的疑问,在讲解完文件内容后,统一进行解答。对存在其他问题的群众由信访办和城市综合管理办的同志组成临时调解小组,重新对政策进行梳理,解决反应问题。在召开完群众会,由群众带领城市综合管理办公室和财政人员对土地进行测量和补偿清算,待一切无任何异议后再到办事处领取补偿。

 

陈品炽主任以践行群众路线为标准,以深入群众召开群众会,将矛盾化解在基层,为城南街道向生态开发迈步提供了助力,始终认为只要将群众反应的述求及时解决,就能够得到群众的理解,与群众共谋发展。在工作中,陈品炽同志对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进行严格要求,将细致入微、实事求是、不优亲厚友作为工作人员的标尺,要求在测量中精细到分毫,不侵占群众一分一厘土地,公正、公平地执行国家的各项政策。(邓凤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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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仁县城南街道带领群众了解生态项目土地政策

亮点黔西南 | 2014年04月01日 11:23:36 | 邓凤俊

亮点黔西南 兴仁县人民政府为确保城南街道群众在生态开发时生产生活正常进行,确保群众利益不受损害,特别针对城南下发《关于印发<兴仁县城南区域生态开发项目核心区土地征收及搬迁安置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仁府发〔2014〕31号)文件,其中对群众因项目开发所征用的土地列举了详细的征收补偿条例,以及对安置区域的划分,将群众因发展造成的损失减小到最低。

 

城南街道在街道针对性文件的第一时间,到所涉及的居委会入户讲解,共同学习兴仁县相关土地政策。城南街道办事处主任陈品炽同志走村入户到群众中,召集涉及补偿安置的群众开会,逐条逐句和群众解释清楚每一条例具体内容,并请城市综合管理办公室人员对涉及群众进行登记,逐一记录下群众在听取条例后的疑问,在讲解完文件内容后,统一进行解答。对存在其他问题的群众由信访办和城市综合管理办的同志组成临时调解小组,重新对政策进行梳理,解决反应问题。在召开完群众会,由群众带领城市综合管理办公室和财政人员对土地进行测量和补偿清算,待一切无任何异议后再到办事处领取补偿。

 

陈品炽主任以践行群众路线为标准,以深入群众召开群众会,将矛盾化解在基层,为城南街道向生态开发迈步提供了助力,始终认为只要将群众反应的述求及时解决,就能够得到群众的理解,与群众共谋发展。在工作中,陈品炽同志对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进行严格要求,将细致入微、实事求是、不优亲厚友作为工作人员的标尺,要求在测量中精细到分毫,不侵占群众一分一厘土地,公正、公平地执行国家的各项政策。(邓凤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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