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县潘家庄镇清退一事一议项目违规集资资金七万多元
亮点黔西南讯 近日,兴仁县潘家庄镇在开展重点工程领域建设督查时,发现2012年至2013年期间在该镇内实施的矿区通组路、串户路中,施工方私自收取群众组集体资金和群众自筹资金共76856元。通过调查核实后,现已将所收取的资金全部清退到组集体和群众手中。
潘家庄镇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不走过场,认真查找问题,重点整治工程领域建设中存在的一些典型案件,在查找问题中发现2012年至2013年期间实施的矿区通组路、串户路中,施工方通过与组长或组代表私自签定施工或投工投劳协议,收取群众组集体资金和群众自筹资金共76856元。通过镇纪委调查:其中一施工方私自收取王家寨村下四关组矿山回报金22456元、扯尼姑村接坝河组集体资金39000元、坪寨村高楼组9400元、坪寨村地利组6000元,合计共收取76856元,截止2014年4月15日,施工方已将所收取的资金全部清退到组集体和群众手中。
该镇表示,在今后工作中,将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决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为2016年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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