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开展文明交通知识宣传教育培训
亮点黔西南讯 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改善道路交通秩序。黔西南州兴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加强摩托车驾驶人的源头管理,推进驾驶人文明交通知识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以及摩托车驾驶证下乡便民考试工作。
2014年7月30日,兴仁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暨送考下乡工作会议该县下山镇人民政府四楼会议室召开。兴仁县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靳龙方,州交警支队副支队长束克文,州安监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姚开元,州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大队长陈胜、宣传科科长王铭祥以及兴仁县各乡镇(街道)主要领导及派出所所长、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县人民政府法制办专职副主任龚志林主持。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靳龙方作会议讲话,靳龙方副县长指出,推进驾驶人文明交通知识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以及摩托车驾驶证下乡便民考试工作,在增强广大群众特别是广大农村地区群众的交通法律、法规意识和安全意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方面,有着特殊而深远的意义。兴仁县人民政府制定的关于开展摩托车驾驶人安全知识培训的工作方案(仁府办发〔2014〕208号)文件,目的就是通过深入乡镇(街道)开展对摩托车驾驶人的法律、法规及驾驶技能的培训,提高摩托车驾驶人员安全驾驶、文明驾驶意识和驾驶技能,缩短群众办理驾驶证周期,提高办证效率和考试合格率,减轻群众办驾驶证成本,并力争在二年内使兴仁县二、三轮摩托车驾驶人基本能申领到摩托车驾驶证,实现全县交通秩序特别是广大农村地区交通秩序根本好转、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遏制的目标。
靳龙方副县长还指出,摩托车驾驶人驾驶安全知识考前培训实行自愿参与原则,不得强制群众参与摩托车驾驶人驾驶安全知识考前培训。对不参与考前培训并需要申领摩托车驾驶证的群众,各乡镇(街道)同样要搞好考前服务工作。
靳龙方副县长强调,一是要积极宣传动员,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各乡镇(街道)及培训机构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送培训、送考试下乡的惠民政策,使广大群众积极申领摩托车驾驶证并参与考前培训,让这一便民利民政策落到实处。二是为确保培训质量,培训机构必须抽选能力强、责任心强、素质高的老师按照培训方案到各乡镇(街道)开展培训工作,并配合相关单位搞好考试、领证等工作。三是各乡镇(街道)负责申领驾驶证的群众的报名登记工作,收集参考人员相关资料,为群众考试和培训搞好服务。四是有条件的乡镇(街道)要为考试提供相应场地,无条件提供场地的要帮助考试和培训机构联系场地。五是严禁乡镇(街道)和培训机构对参加培训的群众收取除培训费其他费用,严禁吃拿卡要等违规行为。
会议结束后,在会务工作员的带领下,与会人员还参观了下山镇摩托车驾驶人驾驶安全知识考前培训点、摩托车驾驶证下乡便民考试服务考试点的现场工作情况,各参会人员就该镇送考下乡和便民考试服务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兴仁县文明交通知识宣传教育培训对象,主要针对的是该县辖区18岁至60周岁身体健康、无影响安全驾驶的疾病,并持有有效身份证的公民。教育培训内容包括:道路交通法律、法律知识,道路交通安全驾驶常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考试科目一考题,安全文明驾驶知识考题以及摩托车安全驾驶技能。在摩托车安全驾驶技能方面,还专门聘请有经验的培训教师在考前给予指导。培训计划由县各乡镇(街道)组织学员报名并收集学员资料后联系培训机构,培训机构及时安排时间开班对报名学员进行培训。前期将会以下山镇作为试点,逐步在兴仁全县各乡镇(街道)推行。为确保培训质量,每期开班1-2个班,每班控制在50人左右,培训日、考试日共2日,培训时间为上午9:00到11:30,下午2:30到5:30。兴仁县希望通过文明交通知识宣传教育培训等一系列举措,使全县道路交通参与者大力倡导“六大文明交通行为”、自觉摒弃“六大交通陋习”、坚决抵制“六大危险驾驶行为”,使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深入人心,净化兴仁县农村道路交通环境,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陈昊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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