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黔西南讯 近日,笔者从黔西南州兴仁县国税局了解到,该局查获一起煤矿偷税案,查补税款17余万元。
据现行的煤炭管理办法规定,劣质煤可免除大部份税费。为偷逃国家税款,该县一煤矿企业将生产的1000余吨正常煤虚报为劣质煤,县国税局在日常管理中发现该矿税收异常,于是该局联合县地税局及政府相关部门对该矿企业进行实地检查。检查中,稽查人员通过对该批煤炭进行热卡检验,确认该批煤炭达到正常煤标准。经多方查证,确定该煤矿企业生产的1000余吨煤属于正常煤,确定了该煤矿偷税事实。
目前,兴仁县国税局根据相关规定,责令该煤矿企业将该批煤炭按照正常煤申报纳税,累计查补该煤矿税款17万元。(杨谊 吴平修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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