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黔西南讯 8月18日,黔西南州兴仁县水务局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兴仁县不胜任现任职干部召回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县发〔2014〕14号)。
会上,全体干部职工对《办法》进行了全文学习,并着重强调,对不胜任现职的干部,经组织认定后将采取集中教育、跟踪考察、组织处理三种方式进行管理。在每季度的最后一个月25日前召开党组会议对拟召回管理干部进行研究并上报拟召回管理人员的相关资料。
会议强调:各股室要严格做好考勤登记,全局职工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州委八项等规定,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进一步整治干部“慵、懒、散、慢、浮、腐”等问题。(毕仁芬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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