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黔西南讯 近日,2014年全州农村小额保险保障计划试点工作在兴仁县屯脚镇鲤鱼村实施,该计划惠及鲤鱼村4537人,试点成功后将辐射全州各村(居),有效提高农村低收入人群抵御风险的能力。
据了解,《黔西南州农村扶贫小额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出台以后,兴仁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深入研究,结合本县实际,特制订《兴仁县鲤鱼村农村小额保险保障计划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方案指出,保险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试点工作启动第一年由该县政府全额补贴;第二年政府每人补贴20元,个人缴纳10元;第三年政府每人补贴10元,个人缴纳20元;第四年开始政府不再补贴,由个人全额承担,最高保险赔付额达20000元。目前该县投保工作已经实施,为屯脚镇鲤鱼村4537人全额补贴第一年保险费135930元。
农村小额保险保障计划工作的成功实施,将有效提高城镇和农村低收入人群的风险抵御能力,对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积极的作用。(张礼进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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