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黔西南讯 2014年10月29日,黔西南州兴仁县潘家庄镇举行全镇干部职工学法用法考试,全体干部职工94人参加闭卷测试。
潘家庄镇是兴仁县典型的产煤乡镇,煤矿多、产量大,矿群矛盾多且复杂。群众“法治”意识强,潘家庄镇在日常矛盾调处工作中,强调干部学法用法,注重依法行政,确保调解结果合法合理。
一是让学法常态化、全覆盖。潘家庄镇党委政府除按要求完成普法任务外,还推出事(会)前学法制,每逢处理复杂矛盾纠纷,都在事(会)前把相关法律法规仔细研读,干部职工也注重平时法律知识的学习,做到学法常态化、全覆盖。
二是干群互动,提升法治共识。由于群众诉求中常是合理诉求与无理诉求并存,在处理群众诉求时,三番五次的调解、辩论是干群互动,提升法治共识的必经之路。只有多方达成共识,调解才有可能成功。
通过多年积累,全镇干部共同努力,群众积极参与,在全镇范围内营造“为人守法、为事依法、为公护法、为国弘法”的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大环境。(吴锦胜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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