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黔西南讯 为进一步落实省农村留守儿童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工作的通知》要求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验收的需求,推动兴仁县县留守儿童(也称“阳光儿童)关爱工作,为缺少亲情的农村留守儿童提供一个安全、温馨的学习、生活和娱乐场所,经县妇联、县教育局、县关工委及团县委研究决定,联合在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开展规范建设农村“留守儿童之家”活动,让留守儿童在放学之后和周末时间有专人关怀和管理,使他们安心、快乐的学习、生活,充分感受到家的温暖,保持乐观向上的心态,健康成长。
12月8日至12日,该县妇联、县教育局、县关工委、团县委四家单位组织两个评估检查组,对全县上报的57个“留守儿童之家”进行检查评估。经实地核查阵地建设及工作运行情况、档案资料后现场评分,根据检查评分高低进行定级。为督促和激励中小学(幼儿园)切实抓好“留守儿童之家”建设工作,分别对第十中学等29所中小学、幼儿园进行了奖补,其中对第十中学、塘房小学、第九中学、第八中学、屯脚小学5个一级“留守儿童之家”分别奖补5000元,对龙场幼儿园、第十小学、第二小学、鹧鸪园小学、第三中学、田坝小学、第十一小学、龙场中学、新龙场小学、新元小学10个二级“留守儿童之家”分别奖补3000元,对姑屯中学、百屯小学、第七小学、回龙小学、李关小学、安庆小学、第六小学、狮子小学、三昧塘小学、第三小学、第十二小学、第二中学、民族小学、兴民希望小学14个三级“留守儿童之家”分别奖补2000元,共计奖补资金83000元整。
通过规范建设农村“留守儿童之家”活动的开展,有力促进全县各学校“留守儿童之家”工作,全县各校以先进为榜样,创新工作方法,扎实开展工作,积极为留守儿童营造健康向上、快乐成长的温馨家园和良好环境。(司马利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