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回龙镇组织学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例
亮点黔西南讯 1月15日,黔西南州兴仁县回龙镇组织全镇干部职工学习《中共兴仁县纪委办公室转发州纪委<关于认真组织学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例选编的通知>的通知》文件。
该镇纪委书记沈超同志借全镇村干部职工大会组织学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例。会议要求:一是以“例”防“己”,时刻提醒自己保持党员干部先进性;二是防“违”于未然,提高思想觉悟,消灭违规思想苗头;三是照“镜”正“身”,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加深认识,警示自身,端正作风。镇党委书记谭巍同志强调:一是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二是坚决打击“庸、懒、散、慢、浮、腐”现象,对违规行为一旦查实,一律从严从重查处;三是能否按时按质交心得体会,作为上报召回干部的重要依据。(罗凯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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