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县城北街道规范干部行为助推街道工作
亮点黔西南讯 为建设一支素质过硬、纪律严明、作风优良的机关干部队伍,日前,兴仁县城北街道结合全县干部召回制度,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兴仁县城北街道不胜任现职干部召回管理实施细则》,细则从遵守纪律、履行职责、作风建设、组织纪律四方面切实加强干部思想纪律作风建设,推动全街道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做到以下几点,否则按照相关程序报县委召回。
集中精力,用心工作。机关干部把心思和智慧用到工作上,一心一意谋发展,集中精力干事。把握大政方针,吃透实际情况,弄懂工作特点,善于从经验中总结规律,从现象中抓住本质,从个别中看到一般,做到工作深入,把工作当事业,使出自己最大力气。
履职尽责,爱岗敬业。切在其位、谋其政,履行职责。爱岗敬业是一种精神,机关干部只有立足本职工作,时刻把服务群众、奉献社会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才能真心为群众办实事,转变作风,廉洁自律,不断释放出正能量。
敢于担当,勇于创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作为“父母官”,敢于正视矛盾,勇于触及矛盾,善于解决矛盾。提高创新意识,在充分调查和认真研究的基础上,做到思想再解放,观念再更新,用超常规的思维谋发展,用超常规的思路抓发展,用超常规的举措促发展,不断闯出新路子,创造新局面,实现新跨越。
遵纪守法,顾全大局。全体干部职工要严格遵守相关制度,街道党工委成立督查组,对干部职工进行督查,并进行季度考核。在大是大非面前干部职工要切实提高干部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使命感。(朱红 报道)
频道推荐
共有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