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黔西南讯 元月初,黔西南州兴仁县民政部门下拨城市低保对象“两节”价格调节补助金370.96万元到各乡镇,现已全部足额发放到对象手中。
根据州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州财政局和州民政局关于对2015年度城市低保“两节”价格调节基金补助发放的工作部署,为切实抓好我县的补助资金发放工作,该县民政部门高度重视,及时下拨“两节”补助金370.96万元到各乡镇,要求乡镇以2014年12月城市低保电子统计台账为基础,及时制定实施方案,按照800元/人的补助标准,通过社会化发放的方式足额发放到对象手中,发放时需标注为“价格调节基金补助经费”。
截止目前,370.96万元补助资金全部发放到位,共惠及该县3344户4637人城市低保对象。(夏春鸿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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