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县落实改革生育服务证制度
亮点黔西南讯 根据国家、省、州的文件要求,为确保改革生育服务证制度工作扎实有序开展。4月7日,兴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在五楼会议室组织乡(镇、街道)卫计分管领导,计生办负责人,局分管领导及相关股室负责人进行培训。
培训会上,卫计局执法队大队长庹大贵传达学习《兴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切实抓好改革生育服务证制度的实施方案>》仁卫计发〔2015〕5号。对《计划生育证》代办委托书(模板)及《一孩生育服务证登记表》进行详细的讲解。
培训要求: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把改革生育服务证制度摆上重要位置,要成立改革生育服务证制度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要求很抓落实,确保将此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要健全村级计划生育组织机构和工作网络,加强“三基本”和村(居)民自治建设,配齐配强人口主任。加大培训力度,增强基层卫生计生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意识和能力。加强对办证单位和办证人员的管理,对在办证过程中不依法行政推诿拖延或拒不办理的,要按照依法行政工作责任制度,严肃处理,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加强服务管理。以计划怀孕夫妇、孕产妇和哺乳期妇女为重点人群,以科学备孕、孕前优生、孕产期保健、安全分娩、儿童保健、计划生育为重点内容,普及科学知识,加强咨询指导。积极推进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全面落实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措施。落实孕产期保健、儿童保健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基本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推动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对持有生育服务证生育的,要及时签发出生医学证明,健全出生人口信息报告制度。加大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综合治理力度,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严肃查处违法生育特别是多孩生育;加强信息采集。要依托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及时采集人口变动信息和一孩生育登记信息,并定期开展跟踪随访,动态掌握持证人员孕、产、育等情况。将一孩生育登记纳入“三按月”管理,确保干部工作任务和服务落实到位。将“双诚信双承诺”工作与生育服务证制度改革相结合,把主动登记一孩生育纳入村(居)民承诺内容,对不主动进行一孩生育登记并隐瞒生育行为的列为不诚信,防止一孩生育后出现出生人口信息漏统漏报;加强工作协同。建立计划生育、孕产期保健、住院分娩、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居民健康档案等信息的交换机制。加强与教育、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强化出生人口数据对比、核实,并及时录入全员人口数据库,定期开展数据检查评估,提高数据质量;加强风险防控。切实做好人口变动监测和科学研判,落实风险防控措施。从而为全县生育服务证制度改革顺利有序推进作保障。(罗中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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