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县城南街道办违规购买、发放购物卡 两人被处分
亮点黔西南讯 据黔西南州纪委监察网消息 兴仁县纪委消息:兴仁县城南街道办事处违规购买、发放购物卡,经兴仁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城南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陈品炽党内警告处分;对未认真监督责任的城南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陈恒恒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辛 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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