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黔西南讯 据黔西南州纪委监察网消息 兴仁县纪委消息:兴仁县城南街道办事处违规购买、发放购物卡,经兴仁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城南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陈品炽党内警告处分;对未认真监督责任的城南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陈恒恒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辛 壬)
了解黔西南更多资讯,尽在亮点黔西南网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免费阅读。
亮点黔西南欢迎投稿,新闻邮箱:ldqxnw@163.com 有奖报料电话:0859 -32248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