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民政局强化职责抓农村留守儿童救助工作
亮点黔西南讯 为汲取毕节七星关区惨痛教训,确保全县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及时有效救助,兴仁县民政局进一步强化工作职责,切实抓好农村留守儿童救助工作。
一是乡镇民政办要认真组织抓好农村留守儿童排查工作,详细填写《贵州省农村留守儿童基本情况排查汇总表》、《贵州省农村留守儿童花名册》和《贵州省农村留守儿童基本情况表》,于2015年6月23日前报县民政局。
二是社福利股要指导各民政办及时开展留守儿童基本情况排查,收集汇总各乡镇排查情况,并按要求向州民政局和县相关部门报送资料。同时,对排查出符合孤儿申报条件的,及时按程序逐级申报。
三是社会救助局要将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按程序及时纳入农村低保,对家庭临时生活困难的指导其向民政办申请临时救助,对无监护人照管的儿童根据家庭情况进行托底救助。
四是救灾股要对因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留守儿童,及时组织入户调查,根据对象家庭情况及时进行资金、衣物、粮食等救助。
五是优抚安置股要对优抚对象家庭留守儿童按照优抚政策给予救助。
六是社会福利院要对本院收养孤儿实行包保责任制,明确责任人,除解决好孤儿的基本生活外,还要对孤儿外出、就学期间安全问题有具体措施办法。
七是救助站要对城区街面进行全面巡查,对发现的流浪乞讨儿童及时救助、有病及时送医。(夏春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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