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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仁县真武山街道“两抓手”强力推进“四位一体”精准实施

亮点黔西南讯 为切实激发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整治为官不为和“四风”等问题,真武山街道以优化组合竞聘上岗和月目标绩效考核为抓手,真抓实干,全力以赴推进岗位责任机制、目标管理机制、干部激励机制和干部召回机制精准实施,从而实现“四轮驱动”,整体推进,全面发展。
一、实行优化组合竞聘上岗,定岗定责定人员
街道创新优化组合竞聘上岗工作机制,落实定岗定责定人员,明确工作目标任务,狠抓岗位责任机制,实行干部职工优化组合,激励发展内在活力。
(一)是定岗定责,明确工作职责目标。坚持定岗定责定人员的原则,以党的建设、经济发展、社会维稳(信访)、安全生产、卫生计生、农业农村、“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建设、精准扶贫、植树造林、城市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社会事务等工作为重点,分别设立机关工作组、安全生产工作组、计划生育工作组、农业综合工作组、城市综合管理工作组、西池棚户区改造工作组、卫计工作组、真武山社区工作组、马家屯居委会工作组、三村工作组、长耳营居委会工作组、六村工作组等共12个工作组,明确各工作组职责和目标,实行工作组长负责制,做到有岗必有责、因责设岗的工作制度,做到岗位职责明确,工作目标清晰精准。
(二)是定岗定人,优化组合竞聘上岗。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街道正式干部职工、公益性岗位人员、村(居、社区)常务干部全部纳入优化组合竞聘上岗范围,每年年初进行一次竞聘。在优化组合竞聘上岗中,副科级干部、各工作组组长由党工委会议研究决定,不参加优化组合竞聘上岗,参加优化组合竞聘上岗人员采取双向选择的方式进行,即各工作组组长可选择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也可选择工作组,但各工作组优化组合竞聘上岗人员不能大于岗位设置人数,优化组合竞聘上岗结束后由分管领导、工作组组长确定人员后报党工委下发聘用文件。
(三)是竞聘“落选”,严格落实惩罚机制。在竞聘上岗工作中,部分干部因平时工作懒散,办事拖拉等原因,被合理“落选”,针对这些干部,街道严格惩罚机制,对正式干部未竞聘上岗的,在党政办上班,实行签到制,每月只发基本生活费,不参加绩效考核,不享受年终一切奖励,但如果每月能完成计生四术任务1例,征收社会抚养费5000元可领全额工资,每年独立完成二女结扎户1例,可享受年终绩效奖励;公益性岗位人员未竞聘上岗的,报县人事部门作解聘或调离;村(居、社区)常务干部未竞聘上岗,按照“村选乡聘”的原则,一律不予聘用。
二、落实月目标绩效考核,动真碰硬严格奖惩
街道根据州县下达的年度目标绩效任务,结合重点项目建设等工作,按照“以月为准、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的原则确定月份、季度、年度工作目标,确保圆满完成或超额完成年度目标。
一是按月下达目标,做到考核指标设定科学合理。根据季度和年度目标任务,结合各业务口工作实际,由分管领导于每月第一周内提出当月考核指标报党工委、办事处审核,考核指标体系对一些不合理、不科学、比较抽象、宏观性强、可操作性不强的考核标准一律给予删除,考核按月将目标任务下达到各工作组,落实到具体责任人,明确阶段任务、标准要求、完成时限等,确保考核科学合理,直观明了,实现精细化管理,合理化考核。
二是分类考核,做到考核因职而定。根据目标责任和工作性质,将考核对象分为班子成员、机关部门和村(居、社区)常务干部三大类,分别按月进行考核。对班子成员,主要考核对所包保村(居、社区)和分管部门、单项工作、重点项目的完成情况;对机关部门,主要考核按月下达本部门职能目标工作和临时交办工作的完成情况;对村(居、社区),主要考核按月下达的各项具体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三是严格考核,做到真督实导动真碰硬。街道成立以党工委书记为组长的目标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月初下达的工作目标任务,月底对各工作部门和村(居、社区)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实行现场打分,考核结果需经被考核对象主要负责人签字认可,被考核单位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3 日内向目标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复核申请,由目标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委托纪工委组织复核。街道每月对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并排名。
三、执行“四挂钩”措施,向干部管理“亮剑”
街道根据目标绩效考核结果,严格兑现奖惩,将考核结果与绩效挂钩,与业绩挂钩,与干部任用挂钩,向惰政宣战,向惰政问责,进一步调动了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激情。
(一)是考核与绩效挂钩。建立绩效考核奖励制度,坚持绩效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年终绩效考核奖金不平均发放,实行多劳多得、少劳少得,真正实现工作实绩与经济奖励挂钩。正式干部年度绩效考核奖金的发放,根据优秀、称职、基本称职等次,发放标准分别为奖励金额的150%、100%、50%;被评为不称职等次的,不享受绩效奖金;公益性岗位人员和村(居、社区)常务干部的考核作为报酬待遇发放的主要依据,工资中绩效、奖励部分,根据考核等次,按150%、100%、50%的标准发放。
(二)是考核与奖惩、业绩挂钩。坚持目标绩效考核与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相结合,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考核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年终评选优秀等次时根据目标绩效考核结果进行评选。对于目标绩效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6次(含6次)以上的,作为街道办事处优秀评选人员名单,并作为报县评先评优的推荐人选。
(三)是考核与干部任用挂钩。坚持考核结果与干部任用挂钩,作为岗位调整、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连续两年考核在全街道排名第一或单项工作连续两年在全县排名第一的机关部门,一般干部由党工委提名考察作为部门负责人,符合条件的部门负责人由党工委向县委推荐为副科级干部人选,符合条件的分管领导由党工委向县委推荐为正科级干部人选。
年度考核在全街道排名倒数第一或单项工作连两年在全县排名倒数第一的部门,干部职工、部门负责人考核评为不称职等次,部门负责人作撤职处理,干部职工作作岗位调整,分管领导由党工委向县委建议评为不称职等次并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
(四)是考核与干部召回挂钩。坚持考核结果与干部召回挂钩,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凭实绩说话,对所有干部平等对待、一视同仁。对季度综合目标考核总分排名倒数第一的机关部门和村(居、社区)常务干部,部门主要负责人和一般干部作为上报县委召回管理对象,公益性岗位人员和村(居、社区)常务干部作为党工委召回管理对象,公益性岗位连续两次被召回的,报县人事部门解聘或调离,村(居、社区)常务干部连续两次被召回的,根据“村选乡聘”规定,一律解聘。对年度目标考核总分全街道排名倒数第一或者单项工作考核全县排名倒数第一的部门,分管领导作为上报县委召回管理对象。
通过优化组合竞聘上岗和目标绩效考核为“两抓手”, 有效推进了岗位责任机制、目标管理机制、干部激励机制和干部召回机制“四位一体”的精准落实,发挥了“四轮驱动”的良性互动作用,干部作风明显好转,在街道形成了比学赶超、争先恐后的良好政治生态环境,打造了一支敢干事、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干部队伍,营造了齐心协力、克难攻坚的良好工作氛围,有力地推动了街道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发展。(吴克政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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